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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于潇濛 时间:2023-01-18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吉发〔2022〕18号)(以下简称《人才政策3.0版》)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从未参加过吉林省人才政策分类定级并符合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认定参考标准的人才。

(二)按照人才政策“18条”政策、人才政策2.0版,已经通过人才分类定级的人才,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申报,确属在通过认定后再次取得重大业绩突破或突出贡献的,需由中层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详细阐释申报人成果重要性,我办按程序提交省人社厅,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柔性引进人才。柔性引进人才需每年在吉工作不少于4个月,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申请人才分类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申报B、C、D类人才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E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附件1)

5. 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站的申请定级的博士后,需由各中层单位审核把关后有序推荐,我办按照程序提交省人社厅,经省里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系统申报。

(二)根据《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对2022年直接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将防疫期间的工作表现、从事疫情防控科研工作的具体成效、获得的疫情防控表扬奖励(政府部门颁布的先进个人、嘉奖、记功)等情况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重要参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但不作为人才分类定级的唯一依据,评定时还需综合评估其在专业领域的综合业绩贡献水平。

三、申报方式

本次人才分类评定采取网络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详见操作手册。(附件2)

建立“预认定”机制。待引进人才可先行按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由中层单位代为申报,进行预认定。正式落地我校后(同学校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确认为相应层次高层次人才,按引进人才进行管理,享受有关政策支持。认期自落地我校之日起计算,预认定资格半年内有效。

(一)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申报人通过“人才分类工作网络申报平台”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电脑端: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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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仔细填报个人信息和业绩贡献信息、创新创业成果(500字以内,主要是2018年以来的创新业绩贡献)及能够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和申报业绩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2022年直接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将防疫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作为评定依据。

(二)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参与人才分类定级评定须经所在中层单位同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首次申报人员需将系统内报送材料打印成纸质版,由中层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带鲜章的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上传指定邮箱;中层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统一填写并报送《人才分类定级首次申报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XXX学院推荐报告》(附件8)。

因博士后出站人员及申请晋级人员需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申报人需提交与汇总表中“主要业绩成果”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各中层单位统一填写并报送《人才分类定级晋级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人才分类定级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5)、《XXX学院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情况说明(模板)》(附件6)、《XXX学院申请晋级人员情况说明(模板)》(附件7)、《XXX学院推荐报告》(附件8)。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由中层单位书记或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请于2月15-17日8:00-16:00报送至鼎新楼A651;电子版材料以“学院+3.0定级+申报总人数”命名统一报送,每位申报人单独一个文件夹,应包含可修改电子版(Word、Excel)及带鲜章pdf扫描件,并于2月17日16:00之前上传至jinmeitong@jlu.edu.cn。

联系方式:潘国庆85168919 13504466943

金美彤89228972  18243000112

邮    箱:jinmeitong@jl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1.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

2.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评定申报用户手册(个人网厅)

3.《人才分类定级首次申报人员信息统计表》

4.《人才分类定级晋级人员信息统计表》

   5.《人才分类定级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信息统计表》

   6.《XXX学院博士后出站人员申报情况说明(模板)》

   7.《XXX学院申请晋级人员情况说明(模板)》

   8.《XXX学院推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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