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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组织我校教学科研单位申报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于潇濛 时间:2022-11-15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精神,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面向成员高校发布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通知,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

二、项目说明

1.项目设置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我校申请人为主要申请方,须联合一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资助领域

重点资助在医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4.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2年度资助项目数为2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3-10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2年度一次性拨付。

5.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2年12月-2024年11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项报告。

三、申请资格

1.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2.联合申请项目需获得中东欧方合作高校的书面承诺及实质性参与。

在同等条件下,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或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的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限项规定

1.我校为中国一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高校,本年度限报2个课题。

2.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3.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

1.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

申报栏中预算一项应坚持节俭原则,科学制定,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2.院级或校级中英文合作协议

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合作交流领域、合作交流形式、合作交流计划、费用分担情况以及知识产权约定等事项。

、申报程序

1.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各单位于2022年11月18日16:30前将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及书面承诺(如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箱jlktj@jlu.edu.cn。

2.学校评审后,确定拟推荐项目,指导相关单位完成线上项目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上报至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3.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批项目。

联系人:国际处刘苏怡

联系方式:8516657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1月14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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