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校发[2017]222号文件要求,结合《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现针对考古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工作制定具体细则。
(一)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定向学生在定向单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参加推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
6.推免成绩要求:
推免生成绩排名是指截止至第三学年(五年制为第四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军事训练、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
参加常规推荐的学生推免生成绩名次列专业前1/4之内;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推免成绩的要求可放宽到专业前1/3之内;国家基地班推免生成绩要求达到专业的前1/2之内。支教推荐及补偿政策等项目的推免成绩要求,按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获得一定的学术、科技等成果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等条件限制,具体选拔标准见学校公布的创新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选拔要求。
所有应届毕业学生都需参加排名,上述成绩名次范围内如有不能被推荐的情况(如: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剔除后,不得将后面的学生递补进推荐范围。
截至推荐免试成绩考核排名开始,学生参加校际交流,并经学分认定,其所获的推免成绩不少于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的推免成绩总学分的95%,可以认定为达到要求,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在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前提下,可获得推免生的面试答辩资格。
7.外语条件要求:
非外语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 a.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b.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在符合上述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含雅思托福等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2)外语专业学生的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二)选拔推荐工作程序
1.选拔推荐
a.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规定,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具体条件,报教务处备案。
b.学院确定各专业推免排名课程(指全部必修课及学院限定选修课程),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
c.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推荐限额的120%有序确定申报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面试人选。并由各学院推免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相关学院负责补偿政策人选的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名单上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它特殊推荐形式由相应部门组织对符合申报条件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d.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传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推免生推荐办法、推荐名单。通过系统审核的推免生在系统内进行注册。
2.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学院应与之签订不允许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协议,学校相关部门不允许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学校将酌情等额扣除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的推免生指标。
3.学院在毕业前对获准被推荐推免生进行最后的审核,凡出现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不能按期毕业或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毕业前仍未解除处分情况的,学校将自动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
(三)信息公开
我院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免工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推免生推荐录取工作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将我院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