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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时间:2022-10-18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大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及《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3号)的要求(附件1),为做好 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二)符合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可参加2022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二、奖励范围及额度

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0%;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人。

评定名额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核拨指标(附件2)执行。


三、评审流程

(一)评审准备。认真组建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落实评审委员会构成,制定本单位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于10月2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评审细则电子版发送至zhouxy@jlu.edu.cn。

(二)网上申报。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登录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并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硕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博士研究生待学校信息汇总后统一申报。

(三)培养单位初评。经过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汇总申报。培养单位将初评结果导入《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必须含有学号、姓名、性别、学位类别、培养单位、身份证号、标注是否“少数民族计划”、“强军计划”等列内容,参见附件3和4),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五)审核公示。学校对初评结果审核评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表彰奖励。对获奖研究生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获奖研究生的《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5)存入个人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各培养单位在评定工作中要健全分类多维的评价体系,将德育方面的表现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等条件下,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评审工作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在档案材料审核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进行通报并收回名额,且不得补报。

(四)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五)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前,提交以下材料:

1.各培养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纸质版(需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2.公示证明材料:包括公示通知、获奖名单截图(电子版);

3.《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3)纸质版(需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4.《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附件4)纸质版(需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

5.《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5)纸质版(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至zhouxy@jlu.edu.cn,邮件名标注“单位名称+学业奖学金”


联 系 人:周翔宇

办公地点:鼎新楼A区443室

联系电话:0431-8516760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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