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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编辑:考古学院 时间:2018-11-12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的选派力度,积极主动服务国家人才战略需求,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留金选[2018] 100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及资助标准

1.实习人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

2.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地区办事处等。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月、2400美元/月或2500瑞士法朗/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亦可申报。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10.其他条件以申报岗位具体要求为准。

三、选拔办法及受理流程

1.推荐单位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把关,对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

2.国家留学基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3.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应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5.其他详情可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53

四、工作要求

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刻理解向国际组织推送优秀师生实习任职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组织动员,积极向有意向的师生宣讲有关政策和选拔条件。

五、咨询服务

1.报名工作咨询方式:

研究生咨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董墨  85166341

本科生咨询教务处:刘晓晖  85166253

在职人员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曲裕吉  李立群 85167447

2.政策及宣传工作咨询方式: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于亮 85167475



研究生工作部

教务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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