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3年5月开展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度和2022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结题申请
“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1)、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上传至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创新创业管理系统。
2.结题评审
学校聘请评审专家组,通过线下答辩形式进行结题评审并评选优秀项目(具体时间与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加入2023年春季学期创业项目答辩群)。
联系人:张驰
电话:85166413
附件1.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附件2.训练计划学生端使用手册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