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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本科实习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及实习实验课程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21-06-11点击数: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本科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强化本科生实践能力培养,确保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和规范管理,现将开展我校本科实习实训场所安全检查及实习实验课程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实习实训场所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

2.检查方式:由校区教务办公室和医学部医学教育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本校区(医学部)各相关教学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工作原则,对本单位本科实习实训场所(校内外)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并提交实习实训场所安全自查报告(报告模板详见附件)。校区教务办公室和医学部医学教育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本校区(医学部)校内实习实训场所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二)实习实训场所检查内容

1.实习实训场所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等制度建设情况;

2.实习实训场所是否落实学生实习实践期间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在课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实习实训设备、器材摆放或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学生实习实训时是否按照标准进行规范操作,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护具;

5.实习实训设备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修并作好记录;

6.是否对实习实训场所中易燃、爆、毒等危险物品或各类放射源、生物实验用品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其他

各教学单位应明确实习实训场所安全责任负责人,并提交实习实训场所安全自查报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https://oep.jlu.edu.cn/practice。

二、校内实习实验课程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

2.检查方式:教务处组织教学督导专家进行抽查。

(二)实习实验课程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单位实习实验课程安全教学制度建设情况;

2.教学单位对于实习实验课程指导教师的教学安全培训情况;

3.实习实验课程的时间、地点、授课内容、指导教师是否与课表一致;

4.《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实验室教学运行记录本》及《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教学仪器使用记录本》填写是否规范、完备;

5.实习实验课程指导书、操作手册等教学材料是否完备,实习实验项目开出情况是否与教学大纲要求一致;

6.上课前指导教师是否开展安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是否到位;

7.学生实验报告书写情况和教师批阅情况。

(三)其他

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6月15日前登录系统https://oep.jlu.edu.cn/classexp,完成填报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校内实习实验课程信息。

联系人:蔡印85166784

附件:2021年度本科实习实训教学场所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教 务 处

2021年6月10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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