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发〔2018〕610号)的有关精神,我院决定继续开展2018级本科学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布计划、统一调控,尊重个性、双向选择,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总要求,实行 “学校笔试+学院面试考核”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2018级本科生考核转专业(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决策部署。成员如下:
组 长:赵宾福
副组长:段天璟 张全超
组 员:蔡大伟 方 启 王春雪 吴 敬
吕 军 何景成 邵会秋 唐 淼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转专业(类)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剑
副组长: 侯建峰
成 员:彭善国 苏海波 何景成 王连龙
监督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同时对学院转专业(类)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3. 学院成立转专业(类)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段天璟
副组长:侯建峰 方 启
成 员:冯 楠 王 震 权乾坤 王思拓 王丽婷 杨晨
教学与师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转专业(类)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过程监管。
三、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要求
符合《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网上报名,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核。
1.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面向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不含降级学生),且未调整过专业(类)的。
2.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3.符合拟转入专业(类)当年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若拟转入专业(类)当年招生还有其他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二)计划录取名额
学院 名称 |
学院代码 |
专业 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 |
授予学位门类 |
接收人数 |
转出人数 |
综合 类别 |
考古学院 |
38 |
考古学类 |
Y3801 |
64 |
历史学 |
13 |
19 |
人文类 |
(三)考核方式及录取办法
1.我院转专业(类)考核方式为“学校笔试+学院面试”。
考核成绩由学校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和学院面试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校组织的转专业(类)笔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60%,学院面试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40%。
2.接收学院的考核转专业(类)工作小组组织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
3.考核时间:初试学校统考。复试2019年3月21日13:00。
4.考核地点:复试:考古学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为保证本次考核转专业(类)工作顺利进行,请严格认真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联系部门: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联系人:王丽婷
电话:85167932
考古学院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