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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部分公共基础课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 编辑:教学与师资办公室 时间:2018-11-30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加强期末教学工作管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组织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期末考试安排

详见附件:2018-2019学年学期末部分公共基础课(含重修)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 考试时间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既保证学生有相应的复习时间,又力求避免出现学生的重修考试与正课考试冲突现象,学校统一安排各年级考试周互不冲突的考试时间段,且原则上每个年级每天只安排一门正课考试,望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2018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9:00-11:00。

2017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13:00-15:00;

2016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15:30-17:30;

2015级课程考试安排在每日下午18:00-20:00。

各单位对各年级提前结课的课程,可以酌情在考试周前提前安排考试,但年级必须保证第二十一考试周有课程考试,不得将所有课程提前考完放假。

2. 监考安排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期末考试准备工作。

各校区教务办负责安排考场,并协调各学院配备监考教师。正监考教师由授课学院或中心安排,副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重修考场正副监考原则上由授课学院或中心安排。如主考单位监考教师人力不足,请各学生所在学院协助安排。

3. 2018级本科生成绩

因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涉及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于20191月23日前务必将2018级所有学生成绩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4. 其它事项

   其它课程考试按惯例由校区教务办或学院与各教学中心或授课学院协商安排考试,但考试时间安排要按照上述第1条有关考试时间的建议进行合理安排。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联系人: 曾媛    电话:85166874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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