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及学位审核工作,结合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1.学院审核。由学院按照培养方案规定,根据学校提供的学信网学生基本信息,结合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利用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院应届毕业生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分为“毕业”、“结业”。设置批次为“2024届第一批毕业”、“2024届第二批毕业”、“2024届最终结业”。
审核分为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个性审核。
(1)系统自动审核:为提高效率,减少差错,2024届本科毕业生继续采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资格自动审核,毕业资格自动审核功能咨询和操作说明将在QQ工作群中发布。
(2)人工个性审核:特殊原因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动审核的学生,需由人工审核。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选择相应的培养方案,点击详情,进行院系结论修改,填写原因上传相关情况说明(需附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教学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的报告)。
2.学校复核。教务处对学院提交审核数据进行复核。
二、证书颁发
1.按国家计划录取的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和校公共选修课),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标准和要求的,予以颁发毕业证书。
2.凡取得毕业资格的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和程序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3.6月3日之前完成第一批毕业资格审核,第一批证书发放时间暂定为6月28日。7月5日之前完成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第二批证书发放时间暂定为7月10日。
4.学院于6月14日前将毕业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暂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7月5日之前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7月10日发放证书。
5.7月2日至7月4日11:00,学校接收各学院往届结业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学院将申请材料(见附件1、2、3)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邹振宇(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340),不提前接收相关材料。往届学生的证书发放时间为7月10日,已领取过结业证书的往届学生必须将结业证书交回。
6.各学院按照《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16]363号)要求召开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对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者学位授予事宜进行审议。6月28日前,将第一批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见附件4),附学院2024届第一批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报送学籍管理科(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338)。7月10日前,学院将第二批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和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包含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结业生)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报送学籍管理科。
三、有关要求
1.严格审核标准。学院初审时须对每名毕业生课程学分等毕业条件,严格按毕业标准认真审核。对不按标准和规定时间完成审核的,将按《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发〔2015〕141号)有关规定处理。
2.审核起止时间:2024年应届毕业生第一批审核起止时间为5月17日(8:30系统开放)-6月3日(16:30系统关闭),第二批补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7月4日前所有毕业班含重修成绩登录完毕,7月5日16:30系统关闭审核功能)。
3.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名单后,需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在教务管理系统上通过审核,教学运行科导出名单,交由学籍管理科进行证书打印,学院不再提交纸质版的相关材料。
四、相关工作联系人
毕业审核 联系人:邹振宇,电 话:85168962。
证书发放 联系人:冯慧慧,电 话:85166783。
附件:
1.2024年各学院结业换毕业名单汇总表
2.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结业换毕业登记表
3.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
4.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2024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审批意见表
教 务 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