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3〕113号
校内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和督导工作,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117号)《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21〕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要求具备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的教师应带尽带。根据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院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各环节教学要求。
2.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建立产学研协同合作育人机制。推进企业导师队伍建设,推行“校企双导师制”,建立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其中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比例≥50%。鼓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实际问题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加深对于专业知识的理解。鼓励学生依托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和开放性创新实验等相关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于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的研究训练和能力培养,开展“一生一策”的个性化指导。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与检查,原则上指导或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过程管理和记录。
4.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开始前完成自查工作,自查范围覆盖2024届涉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本科专业,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自查要点可参照《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重点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写作、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内容进行检查。
5.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做好对毕业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杜绝毕业论文(设计)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对学生答辩后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由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附件。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各阶段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在论文或实践成果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内容与方法,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学术不端行为。
6.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做好“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流程和表单的个性化订制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管理的“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师生把时间及精力充分投入到论文指导和写作中。
7.依托“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做好毕业论文存档工作,各学院(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专业认证相关要求,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资料留存完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保存工作的管理机制及材料存档形式。
8.各学院(专业)可结合自身特点,建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障体系,明确和落实学生、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职责。严格按照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2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2.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3.2024年4月1日-6月3日期间完成学术不端检测;
4.2024年5月20日-5月29日期间完成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学院内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自查抽检比例不得低于20%;
5.2024年6月3日-6月9日期间依次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最终版论文查重与成绩评定工作;
6.2024年6月14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评优工作并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7.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传系统。
以上时间安排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节点时间,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及实际情况,在节点时间内自行调整工作时间安排。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根据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过程督导检查。
其它未尽事宜,请各学院随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85166784
附件: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