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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业成绩核对和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于歌 时间:2023-09-01点击数:

各学院和相关单位:

为保证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香港内部信封料一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号)和各学院推免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推免生准备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送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1.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召开本单位推免工作小组会,并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2.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做好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全员通知,全员了解,全员认同,及时回复学生的意见反馈。

3.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请于9月5日16:00前将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纸质版报送给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鼎新楼A340)曾媛,电子版(签字盖章的PDF文件)及公示网址发至邮箱:zengyuan@jlu.edu.cn。

二、学业成绩核对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对2020级(五年制2019级)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组织学生进行各类课程学业成绩的核对工作。

学生学业课程成绩核对起止时间从第一学期至第六学期(五年制第八学期),保证学生课程完整,学业成绩准确无误。对申请复核第六学期(五年级第八学期)成绩的同学,各学院请按学校相关程序和要求在9月6日16:00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交完整材料。9月7日0时起,系统关闭学生学业成绩更正。

三、推免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由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的学业成绩〔包括《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1.申请普通推荐(包括直博生)、“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2.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4.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具体咨询教务处合作培养科。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6.学院指定的限定选修课程需经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请于9月5日16:00前公示。

四、学业成绩排名要求

学业成绩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学业成绩排名,军事教育、体育不计入学业成绩排名。

全校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学业成绩排名,其中:

1.普通推荐(包括直博生)的普通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3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和国家指定“双一流”建设学科牵头学院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要求与普通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2.各学院学业成绩排名须包含所有学生,明确标注各专业准确的选拔线,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于9月7日16:00前完成。

五、素质类项目加分

各学院组织本院全体学生自愿提交本人相关素质类项目成果材料,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符合要求的学生自愿提交本人相关素质类成果材料,各类素质类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各学院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须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留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素质类项目确定加分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体育竞赛体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综合排名。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素质类项目加分名单确定后应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请各学院于9月8日16: 00前完成公示。

六、综合排名要求

综合排名由学业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全校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学院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要求与普通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学院应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各类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各学院综合排名须包含所有学生,明确标注各专业准确的选拔线,并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请于9月8日16:00前公示排名。

七、其他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推免工作和当前的学业成绩核对、学业成绩排名、素质类项目加分、综合排名和选拔线确定等工作,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维护推荐免试工作的严肃性,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八、材料提交汇总

1.9月9日16:00前,学院应完成上述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PDF文件,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公示网站整理后打包发送至邮箱:zengyuan@jlu.edu.cn。具体材料如下:

1)学院指定参与综合排名的限定选修课程电子版及公示网址;

2)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明确标注各专业准确的选拔线)电子版及公示网址;

3)学院素质类项目加分名单电子版及公示网址;

4)学院推免综合排名(明确标注各专业准确的选拔线)电子版及公示网址。

2.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统一打包报送,以“学院名称-24推免材料”命名。

九、联系方式

科        曾媛   0431-85167623

合作培养科      崔冰一  0431-85166253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联系电话:0431-8516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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